很长时间,我们都没有一部正面地深入地表现法官的生活与形象,集中体现法治精神理想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人格力量的作品,就这个意义来说,《大法官》(山东文艺出版社2000年12月出版)的出版非常值得重视。“大法官”这个题目,来自小说中的一个细节,受冤者因终于获释用家中百年老木做了一个匾,题词“大法官”,以感激法院。事实上,应该是法官去抚慰因司法腐败、司法草率而受屈的百姓,不应为纠正了自己早该纠正的错误而沾沾自喜。但无论如何,人们希望多多出现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、威严的大法官,这一愿望在今天是特别富于时代性和现实感的。
我理解,这部作品不是那种简单地附合当前反腐倡廉题材创作热潮的作品,不是一部趋时应时之作,而是作者经过长期积累和深思的、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和审美追求的作品,与当前的这股创作潮流并无直接联系。我们早该有一部这样的作品了:描写执法者在当今复杂、错综、棘手的境遇中,使命的沉重与光荣,人格的理想,法的尊严,张扬一种基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上的浩然大气,另一方面写出执法者中的各式各样的人物,以及把法治与生活的整体性联系在一起。
《大法官》有以下特点值得注意:首先是题材上的独特性,以法官为本位、为主体来展开描写,虽然题材本身对创作并不起决定作用,但毕竟是难得的,而且难度甚大。现在,你可以绘声绘色写好一个案件,却很难写好一群法官。重要的是,在艺术的把握方式上,这部作品同样舍易就难,不利用案件的惊心动魄,却选择了走一条日常化,生活流的写作路子。只要一看即明白,作者选择的案子颇为一般,重点不在案件本身,而在案件背后的东西。它不搞情节化、戏剧化、不渲染案件的离奇曲折紧张,开始我们甚至感到太平淡了,过于平易,但读到后来,即发现平淡中见复杂,见深刻,看起来已了解了的案子(如周士杰案),其实重头戏在后面,盘根错节,出人意料,但又绝对符合生活的复杂。作品植入了许多案件,但不失其表现法官的主旨,作品中典型颇多,既有贪污受贿案,杀人案,行政诉讼案,警官开枪案,还有法官自己的离婚案,它们伸开触角,伸向社会的各个层面。实际写了一个市的城乡及官场,一个法院。法院也是社会的组织,通过法官们的社会关系,写了社会。由于这种思路和写法,此书头绪多,容量大,平易中见深厚。
最突出的特色还是刻画人物显出了力度,写出了少见的法官真实形象,而且写到心灵深处,写出灵魂血肉来了。不是所有人,但颇有几个人物。作者看来,法官也是人,要解开束缚,抛弃外在的拘谨,大胆地写出血肉真情,有高尚坚韧的,深沉多思的,桀骜不驯的,滑头的,沉沦的,不一而足。我赞赏对主要人物杨铁如的形象刻画,他痴心不改,以命相许,刚正不阿,执着向前,已令人畏惧并为此丢了官而不自知。他不无自负、虚荣,英雄情结和自我中心的想法。他立了功,却明升暗降,连连受挫,直到痛下决心辞职,实为一条汉子。他与儿子之间的父子冲突,下台后的沮丧,因不知情中碰触了贪官网络而备受打击,以及下决心辞职,都写得十分动人。作品不回避弱点,人物反得以鲜活。他说,只要我杨铁如不死,还活着,天下事我还得管。他以下天为己任,理性之光照耀。能力很强的市长孙志,其复杂性、多面性写得也足,应对机敏,能言善辩,有怜悯心,但仍陷入犯罪。大龄女,过期女人林子涵与方正之恋,写得动情,写出了新的观念和人生的遗憾。王玉和的猖狂,无耻,有恃无恐,又臭又硬,写来传神。聂小倩之自尊,尖锐,我行我素,也突出。邵红这个贪污犯之妻非常有特点,神秘而难捉摸,最终全案因她而破,是个创造。
我想到以下问题:仍留有电视剧之痕迹。怎么看,文学语言与电视语言是否不能相容,有无可能产生一种新型文本,兼容两者之需?不想一般地反对,因为确实好读,自成一体,有无可能探出一条新路?现在,可读性与文学性结合不错,简洁,动作性强,对话的塑造功能显示出来了,语言的功能充分放大。
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,一是案件太多了,容易分散,干扰对主要人物的描写;二是拘守素材的限度,突不出法院的大门,受真人真事的框范,太注重真实性,而减弱了想象性,虚构性。